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6〕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工作部署,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机遇,现组织开展2026年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注册且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企业,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条件
(一)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
1.申报主体须为场景实际应用运营企业或技术供给企业。申报主体如为技术供给企业,须联合场景实际应用运营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场景采用的技术成熟、稳定、可靠,并已落地完成,对行业和企业转型升级支撑引领作用突出,成效显著。
(二)人工智能硬件新产品
1.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突出、性能稳定、质量安全可靠,综合性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产品已实现市场推广应用,应用效果明显,具有较高实用价值和示范推广价值。
三、奖补标准
(一)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
评选发布一批高价值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评选的项目最多不超过10个。
(二)人工智能硬件新产品
对企业研发生产,并在本市实现规模化应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工智能硬件新产品(与入选国家级或省级不重复)给予奖励,单个产品所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的产品最多不超过6个。
四、申报材料
(一)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
1.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项目申报表;
2.申报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
5.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数据证明材料;
6.联合体合作协议(若有);
7.场景相关数据集、模型情况(若有);
8.场景相关知识产权清单及其他佐证材料。
(二)人工智能硬件新产品
1.人工智能硬件新产品申请表;
2.申报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
5.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数据证明材料;
6.产品销售清单,并附相关合同、收付款凭证等材料;
7.研发团队主要人员名单(含学历、职务、职称、分工、专业以及相关经历资质等信息)以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8.产品相关专利及获奖证书等材料(若有);
9.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若有);
10.产品经济社会效益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应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五、申报要求
一式2份
2.同一申报企业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单个项目若已享受过市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奖补资金的,不再重复享受本专项的扶持。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已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3.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且三年内取消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工信局,否则不予受理)
加盖核对章《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所需申报表格请登录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jx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省工信厅惠企系统网站下载。
2.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11日,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3.受理处室及联系人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5座633室
联系人:孟薇 联系电话:0591-83211432
电子邮箱:fzrj001@163.com
附件:1.2026年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申报书
2.申报项目汇总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
附件下载
关联政策文件
- 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