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郑州高新区支持算力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07-10文号:郑开管〔2025〕3号产业扶持💰 有资金扶持已发布
政策层级区级
政策类型产业扶持
生效日期2025-07-24
失效日期2028-07-24
政策摘要

抢抓数算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以高效、绿色、低价、便捷的算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

第一条  支持目的。为抢抓数算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以高效、绿色、低价、便捷的算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支持对象。本措施所称的支持对象,为购买各类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支持对象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当年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第三条  支持规模。3年内累计发放不高于5000万元的算力补贴,如累计申请超过限额,按照交易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兑付,兑完即止。

第四条  对企业使用算力的支持。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第五条  对科研机构及高校使用算力的支持。对科研机构及高校,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科研机构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2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200万元,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第六条  对大模型企业使用算力的支持。对从事开发、训练或推理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企业,根据模型备案情况,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对新注册落户企业使用算力的支持。对政策期内新注册落户郑州高新区的企业,按落户当年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第八条  对算力应用优秀项目的支持。对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用于打造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及解决方案,并入选国家数据局优秀项目案例的项目,视项目投资及应用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  申报补贴方式。本措施补贴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在郑州市算力调度服务平台指定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操作流程等详见实施细则。

第十条  附则。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期间与郑州高新区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